Elaboro GmbH公司的一般条款和条件。

§1概述-条件的有效性Elaboro GmbH(以下简称“卖方”)的交付,服务和提供完全根据这些条款和条件进行。即使未再次明确同意,这些规则也适用于所有未来的业务关系。这些条件最迟在收到商品或服务时被视为接受。特此拒绝买方关于其业务或购买条件的反确认。卖方专门与§14 BGB定义的企业家开展业务(以下简称“买方”)。潜在购买者(从第14 BGB款的意义上不是企业家,而是从第13 BGB的意义上的消费者而言)必须立即将其告知卖方。买卖双方之间为执行本合同而订立的所有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2合同的要约和订立卖方的要约可能会发生变化且不具有约束力。接受声明和所有订单均要求卖方的书面或电传确认书具有法律效力。卖方保留对买方进行信用检查的权利。根据支票结果,卖方有权更改交货期限或付款期限以及付款方式。在信用等级为负的情况下,卖方也有权撤回已签订的无偿合同。图纸,尤其是CAD数据,插图,尺寸,重量或其他性能数据仅在书面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才具有约束力。手册,价目表或要约中的信息除非具有明确的合同性质,否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卖方的销售人员无权订立口头抵押协议或提供超出书面合同范围之外的口头保证。买方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遵守其订单(买方的合同要约)。卖方可以通过书面确认或交付货物来接受订单。合同的签订有待及时,适当地交付给我们自己。必须在合理时间内将任何性能中断通知买方。 §3价格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卖方自其报价之日起30天内必须遵守其报价中包含的价格。因此,价格适用于交货时。否则,决定性因素是卖方订单确认书中所述的价格加上相应的法定营业税(在适用的范围内)。额外的送货和服务将另行收费。除非另有协议,否则价格均为出厂价加上包装和运输成本。仅根据买方的明确要求以及费用和支出为投保保险。卖方保留通过挂号信或超值包裹发送货物的权利,费用由买方承担。由客户安排的快递是由客户承担的费用和费用,卖方不对物流公司履行合同承担责任。除材料成本外,维护和维修工作以及拆除和安装工作均根据所需时间分别计算。卖方适用的小时费率加上适用的营业税(在适用的范围内),以及任何应计的进场和离场费用。如果在签订合同后与订单相关的人员和材料成本发生重大变化,则卖方有权相应地调整价格。卖方必须根据买方的要求证明价格上涨。如果价格涨幅超过净额的10%,则买方有权在宣布涨价后的10天内退出合同。卖方对患者特定服务的任何折扣都必须由买方/从业人员根据法定规定转嫁给患者。 §4交付和履行时间可以约定为具有约束力或不具有约束力的交付日期或截止日期必须为书面形式。由于不可抗力以及由于事件而导致的交货和性能延误不仅使卖方暂时变得更加困难或无法完成-特别是罢工,停工,正式订单等,即使发生在卖方的供应商或其子供应商处- ,即使对于具有约束力的商定期限和日期,卖方也不负责。他们有权使卖方在障碍期间加上合理的启动时间推迟交货或服务,或由于部分尚未履行而全部或部分退出合同。如果障碍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则买方在设定合理的宽限期后,有权就未履行的部分退出合同。如果交货时间延长或卖方解除了义务,则买方无法由此索赔任何损失。卖方只有在合理期限内通知买方,才能援引上述情况。如果卖方对不遵守有约束力的约定期限和日期的违约行为负责或是违约的,则买方有权就延误的每个完整周长要求延误0.5%的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发票金额的2%交付和服务受到延误的影响。除非延误至少是由于卖方的重大过失造成的,否则不包括此索赔。卖方有权随时进行部分交付和部分履行,除非部分交付或部分履行对买方而言不合理。遵守卖方的交货和履约义务,是及时,适当地履行买方义务的前提。如果买方违约,卖方有权要求赔偿所造成的损失;随着违约行为的开始,意外恶化和意外损失的风险转移给了买方。即使在无货运的情况下,交付仍由买方承担风险。 §5风险转移一旦将货物移交给执行运输的人或出于装运目的离开卖方仓库的风险即转移给买方。如果应买方要求延迟了运输,则在报告准备运输时,风险将转移给他。 §6保修卖方保证产品无制造和材料缺陷;机械产品的保修期为一年,电子产品的保修期为六个月,自交货日期开始。如果未遵循卖方的操作或维护说明,对产品进行了更改,更换了零件或使用了与原始规格不符的易损件,则如果买方提出充分的理由声称只有其中一种情况造成了缺陷,则保修无效。 ,没有反驳。如果损坏是由于以下事实造成的损坏,则该损坏是由于以下事实:货物已由第三方处理或修理,货物已用于非预期目的,未遵循操作说明或未理会公认的技术规则。买方必须最迟在收到交货项目后的一周内向卖方的客户服务管理部门报告缺陷。即使在仔细检查后仍无法发现的缺陷,必须在发现后立即书面通知卖方。对于定制产品,买方必须在收到货物和发票后立即检查其准确性和完整性。投诉必须由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买方拥有返工或新创建所需的工作模型,数据集等。提供。发现收货时无法识别的缺陷(隐藏的缺陷),卖方必须立即将其报告给卖方。如果买方未能按照上述规定正确报告缺陷,则视为有关工作和服务已被批准。买方对缺陷的索赔仅限于后续执行(纠正,新创建,替换交付)的权利。承包商有权决定补充履约的类型。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未达到随后的履行要求,则客户有权退出合同或要求降低购买价。如果买方通知产品不符合保修要求,则卖方应自行决定并自费决定是否将有缺陷的零件或设备发给卖方进行维修,然后退回给他或由卖方领取。除非要求基于客户故意或严重疏忽履行职责或合同,否则通常不要求赔偿损失。这不适用于对生命,肢体或健康造成的伤害。在违反基本合同义务(基本义务)的情况下,承包商应承担任何疏忽的责任,但最多承担可预见的损害赔偿额。不能索赔第三方的利润损失,节省的费用和损害赔偿以及间接损害索赔。上述限制或责任排除也适用于承包商的雇员,工人,代表,法人代表和所有代理人。针对卖方的保修索赔仅对直接买方有效,不可转让。买方承担其订购的货物适合并被批准用于预期目的的风险。卖方的建议不具有约束力,部分商品的不足并不会导致整个商品或交货的不足,也无权使买方退出合同。卖方对二手零件和设备以及易损件的保修不包括在内。对于卖方代表买方购买和交付的第三方产品,卖方特此将其针对第三方制造商的保修索赔分配给买方。买方在此声明接受转让。上段包含产品的保修,不包括任何其他形式的保修要求。这不适用于财产担保造成的损害索赔。 §7牙科技术订单数据处理牙科技术产品的制造基于客户提供的型号,尺寸,颜色,图像,电子数据等(以下称为“性能数据”)。承包商对所提供绩效数据的质量没有影响。由于性能数据对成品在患者口中的贴合性,功能性和美观性具有决定性影响,因此承包商有权在咨询客户后更改或返回性能数据。客户应对因不正确或不充分的性能数据(例如,不正确的型号和印象,不正确或不正确的颜色信息)导致的所有后果承担责任。 §8延长所有权的保留直至卖方现在或将来出于任何法律理由对买方有权以任何法律理由对所有索偿(包括活期账户中的所有余额索偿)履行之前,卖方将获得以下担保,他将根据要求选择释放以下担保:其价值永久超过索赔额20%以上。货物仍然是卖方的财产。卖方始终以制造商的身份进行加工或改造,但卖方没有义务。如果卖方的(共同)所有权由于联系而到期,则已经同意买方在单一项目中的(共同)所有权以价值(发票价值)转移给卖方。买方免费保留卖方的(共有)财产。卖方(共同)拥有的商品在下面称为保留商品。买方有权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处理和出售保留的货物,只要他没有违约即可。质押或抵押转让是不允许的。作为预防措施,买方将因转售或其他合法原因(保险,违法行为)引起的与保留货物有关的索赔(包括往来帐户的所有余额索赔)全部转让给卖方。卖方可撤销地授权他以自己的名义收取分配给卖方的索偿。仅当买方未正确履行其付款义务时,才能撤消直接付款授权书。如果第三方访问保留所有权的货物,特别是附件,则买方将指出卖方的财产并立即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可以主张其财产权。如果第三方无法偿还卖方在此方面产生的司法或法外费用,则买方应对此承担责任。如果买方的行为违反合同(尤其是逾期付款),则卖方有权在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取回货物,或在必要时将买方对第三方的债权转让给买方。由卖方保留所有权的货物的撤回和附加不构成从合同中的撤回。 §9付款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应在开具发票14天后支付卖方的发票而无需扣除。如果买方在开具发票后的3天内付款,则有权从发票金额中扣除2%的折扣。随后的折扣扣除不包括在内。定制产品,维修和服务应立即带发票付款,且不扣除费用。尽管买方有相反的规定,卖方仍有权从买方的旧债务中获得信贷付款,并将通知买方有关结算的类型。如果已经产生成本和利息,则卖方有权先对成本进行抵销,然后对利息进行抵销,最后对主要索偿进行抵销。仅当卖方可以处置这笔款项时,才视为已付款。对于支票/汇票,仅当支票/汇票已不可撤销地记入贷方时,才视为已付款。换手要求卖方事先明确表示同意。费用和费用由买方承担,以及及时提交和抗议的风险。如果买方拖欠款项,则卖方有权从相关时间点以法定利率要求利息,目前比德国联邦银行的基本利率高出9%,作为一次性赔偿。允许卖方提供更高的损害证明。如果信誉良好,则卖方授予买方自发票之日起90天净额的一般付款期限。卖方Elaboro GmbH有权要求位于德国和欧盟国家的客户向Kamekestr的abcfinance GmbH再融资。 2-8,50672科隆。发票会通知买方是否已转让索赔。然后只能向abcfinance GmbH支付具有减债效力的款项。开票时,银行详细信息将传达给买方。如果卖方意识到有损买方信誉的情况或买方中止付款,或者卖方意识到有其他情况危及买方的信誉,则卖方有权偿还全部剩余债务即使他已经接受了支票或汇票。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也有权要求预付款或保证金。即使提出了申诉或反诉,但反诉已在法律上确立或没有争议,买方也仅有权提出抵销,保留或减少的权利。 §10设计变更卖方保留随时进行产品和设计变更以及形状,颜色,重量,可能的附件和/或包装变更的权利;但是,他没有义务对已交付的产品进行此类更改。 §11专利和版权卖方应赔偿买方及其买方因版权,商标或专利侵权而引起的索赔,除非买方对交付物品的设计负责。卖方的赔偿责任仅限于可预见的损害。豁免的另一个先决条件是,让卖方负责处理法律纠纷,并且据称违反法律的行为完全归因于卖方交货物品的构造,而与其他产品没有连接或使用。卖方可以选择通过以下方式使自己摆脱第1款所承担的义务:a)为涉嫌侵权的专利获取必要的许可,或b)向买方提供变更后的交付物或其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换取侵权的交付物品或其部分的行为消除了对交付物品造成损害的指控。卖方保留其对图纸,草图,目录,计划和其他文件的财产权和版权。未经卖方书面许可,不得将这些内容提供给第三方,必须根据要求将其立即退还。 §12机密性除非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与订单相关的提交给卖方的信息将不被视为机密性。 §13责任限制对于因积极违背索赔和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的索赔,卖方和代理人均不予赔偿,除非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这也适用于因未履行而造成的损失的索赔,但仅在要求替换间接或间接损失的范围内,除非赔偿责任基于旨在保护购买者免受此类损失风险的保证。任何责任仅限于合同订立时可以预见的损害。无论如何,卖方根据《产品责任法》承担的责任和其他因生产者责任引起的索偿均不受影响。 §14适用法律,管辖范围,部分无效,附属协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法律,包括国际销售法(CISG),均适用于这些条款和条件以及买卖双方之间的整个法律关系。卖方所在地是所有直接或间接因合同关系引起的争议的专属管辖权。卖方可以在其注册办事处自由起诉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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